近日,作為被告方的代理律師、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律師關宏靜帶著兩面繡有“聽從黨的教誨,維護公平正義”的大紅錦旗來到沈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我作為援助律師,一定要代當事人表達這份真誠的心意,感謝開發(fā)區(qū)法院的法官們公正的裁判!”
事情還要從兩件案件說起。一個民間借貸糾紛,一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不同的原告先后來到開發(fā)區(qū)法院起訴了同樣的被告。一個要求償還欠款55725元;一個要求履行房屋買賣協(xié)議。被告方小博是個12歲的孩子,單大媽是年過六旬癱瘓在床的老人。主審法官為民事審判庭王桂華法官和徐鵬法官。
翻看案卷的過程中,兩名被告的身份引起了王法官的注意。孩子和老人,姑且不論為什么會卷入訴訟,他們能否還原事實,甚至能否到庭參與訴訟都成問題。于是,她決定通過送達過程,詳細了解更多有利于案件審理的細節(jié)。
狹小的空間,簡單的布置和占據(jù)房間大部分空間的病床是當事人家中給人最直觀的印象。病床上的老人就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單大媽。經過一番了解,這個家遠比王法官見到的更加令人心酸。這里有必要給大家介紹一下案件中至關重要的關系人肇某某——小博的父親、單大媽的兒子,2016年1月31日因病突然離世。因肇某某嗜賭,小博的父母早已離婚,小博由父親撫養(yǎng)。父親去世后,小博跟隨已被確診為骨癌晚期的母親生活。單大媽早年因事故癱瘓在床,由其93歲的母親照料……小博和單大媽之所以會成為被告是因肇某某生前簽下的欠條和協(xié)議。且自稱為房屋買受人的年輕女子陳某已將小博與父親居住的房屋換鎖并禁止小博居住。
孩子和老人的遭遇讓人心酸,但是法律和正義不容同情,事實和真相必須通過法庭審理得以還原。兩起案件的庭審過程中,除法律援助律師外,孩子的母親也作為監(jiān)護人到庭參加庭審,其已與肇某某離婚多年,對其生前情況已不甚了解,況且逝者已逝,還原問題的難度隨著真正的當事人過世大大增加。但是,隨著雙方舉證、辯論及法官精準的提問,案件逐漸清晰。肇某某生前嗜賭欠下賭資;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條與欠條的金額零散,與一般民間借貸的交易習慣不符,且提供的個人銀行流水也出現(xiàn)了疑點,在借貸發(fā)生期間,其個人賬戶既無可對應借貸的支出,總的支出金額也遠小于借貸金額。而在徐法官主審案件的庭審中,合議庭3名法官仔細詢問后發(fā)現(xiàn)房屋售價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原告陳某自述其簽訂買房協(xié)議前并未實地看房,并且擔心因肇某某的死亡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遂在房屋買賣協(xié)議中又自行填加履行時間等內容……
證據(jù)是對案件最有力的還原,法官對于證據(jù)的審查決定了案件的走向。法官們在千百數(shù)據(jù)、紛繁圖像和各行各業(yè)的常識行規(guī)里甄別著案件的真相,秉持著心中的正義。
9月,由不同的合議庭、不同的承辦法官作出的兩份判決分別送達到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手中,判決結果均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事后,兩名原告均未提起上訴,案件現(xiàn)已生效。
兩件既普通又特殊的案件,一段關于正義的追尋。放下手中的錦旗,拿起桌上的紙筆,此時此刻,法官對這句“公平正義”有著更深刻的理解。而新的工作和心中的正義都在繼續(xù)!
法官簡介:
主審法官王桂華,2006年考入開發(fā)區(qū)法院,現(xiàn)任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工作中思維敏捷、條理清晰、辦案利落、吃苦肯干,近三年審結案件1200余件,2016年5月被授予沈陽市鐵西區(qū)先進工作者稱號。
主審法官徐鵬,2012年考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7月起掛職開發(fā)區(qū)法院民事審判庭任助理審判員。在了解到“春荷愛心助學聯(lián)盟”通過社會募捐的方式為小博籌集未來的生活費用后,主動加入了捐助者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