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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收到了一位95歲老人的來信,他在信中寫道:“老伴兒去世前曾經外借了兩萬塊錢,始終要不回來……希望法院幫助解決。”我下決心一定要幫他盡快查明真相。
劉曉巖(中)為老人服務
辦案人:劉曉巖
職務:臺安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按照信中的聯(lián)系方式,我給他打去電話,了解到大爺姓朱,其老伴兒在世時曾借給張某六萬余元,這幾年里朱大爺多次催要,仍有兩萬元未還??紤]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我與立案庭的兩名工作人員一起來到朱大爺家中進一步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到了朱大爺家,我讓他把之前寫的起訴狀找出來,對上面不規(guī)范的地方逐一修改,又耐心地告訴他需要準備的訴訟材料??紤]到這筆錢拖欠已久,我詢問朱大爺是否愿意由法院專職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這樣不僅減輕訴累,還能更快速地化解矛盾。朱大爺猶豫地問:“不開庭她不認賬怎么辦?”我拉著朱大爺的手細心地介紹了訴前調解的流程,告訴他經法院調解所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對雙方是具有約束力的,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聽了我的話,朱大爺說:“劉法官我相信你,你不會騙我的。”
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后,調解員李玉敏立刻與雙方當事人聯(lián)系了解訴求,張某得知自己被朱大爺告到法院后,向李玉敏和盤托出自己不還錢的原因:“2021年我意外受傷了,后確診為化膿性骨髓炎,治療費用高達四十余萬元。我經營的養(yǎng)雞場也倒閉了,現(xiàn)在沒有收入,我根本拿不出錢。”
李玉敏與我商量,我建議張某向朱大爺說明實情,把話說開了,問題更好解決。多次溝通后,我將張某和朱大爺約至法院,張某坦言自己現(xiàn)在不能立刻還清欠款,調解立時陷入僵局。我和李玉敏決定采取“背靠背”調解的方法,我認真勸說張某,于情于理于法她都應該將欠款還給朱大爺,李玉敏則從張某的實際困難入手,詢問朱大爺能否做出一定的讓步。經過反復溝通,朱大爺同意減免利息,而張某感念朱大爺一家曾在她最艱難時雪中送炭,表明會盡快湊齊錢,在規(guī)定日期前還款。雙方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并申請司法確認。
時間很快就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在法官和調解員的見證下,張某將欠款如數歸還,雙方握手言和,這場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這些年我們因為這筆錢關系鬧得挺僵,能用這樣和氣體面的方式解決問題再好不過了!”朱大爺激動地說道。
這起案件的兩位當事人,一位頭發(fā)花白,一位突遭變故,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思考得最多的是如何不讓矛盾激化,如何讓司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