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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莓”景入春來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王月 郎美林 本報駐丹東記者 王大海 | 發(fā)布時間: 2025-04-17 09:37

  近日,鳳城市人民法院白旗人民法庭通過“法理情”交融的方式,不僅讓500戶村民得到拖欠的租金,也保住了300戶種植戶的日光大棚,在春耕時節(jié)為基層社會治理寫下生動注腳,彰顯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價值。

  挪用租金惹怒村民

  2020年6月,鳳城市藍旗鎮(zhèn)藍旗村、甲云村近500戶村民將1500多畝自留地流轉給那某、時某,用于建設日光溫室大棚,土地租金每年每畝600元至800元不等。300棟日光溫室大棚建成后,那某、時某將日光溫室大棚及流轉到手的土地轉讓給了曲某等300戶種植戶用于經營草莓、藍莓等新型農業(yè)。2023年,那某、時某深陷債務危機,將曲某等300戶種植戶上繳的土地租金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導致近500戶村民未能如期收到租金。村民們聯(lián)合向藍旗鎮(zhèn)人民政府反映,要求拆除耗資6000多萬元建設的日光溫室大棚,恢復土地原狀。面對這一涉及數(shù)百戶村民和種植戶切身利益的復雜糾紛,藍旗鎮(zhèn)人民政府迅速向鳳城市法院尋求法律幫助。

  兩級法院共商良策

  了解到藍旗鎮(zhèn)政府的困難后,鳳城市法院第一時間將情況反映到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后,丹東中院、鳳城市法院、藍旗鎮(zhèn)政府在鳳城市藍旗鎮(zhèn)召開現(xiàn)場會議,與會的辦案能手、業(yè)務行家們集思廣益,厘清了法律關系,達成了“矛盾糾紛化解在田間地頭,絕不出村出組”的共識。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充分了解雙方爭議焦點和各自訴求,力求從根本上化解雙方的矛盾。白旗法庭會同藍旗鎮(zhèn)政府,深入到涉案各村各組各棚戶統(tǒng)計大棚數(shù)量、備案土地租金損失數(shù)額等。面對涉案人數(shù)多、土地面積廣的復雜情況,承辦法官制定了“先易后難,逐件調處,分村分組分批化解”的工作方案,為糾紛化解奠定了堅實基礎。

  分析利弊化解糾紛

  承辦法官分別與原、被告進行了耐心溝通,從法律規(guī)定、人情事理等多個角度對雙方進行勸解,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雙方解釋相關法律法規(guī)。法官并未簡單否定原告村民拆除大棚的訴求,而是向村民們詳細釋明訴訟風險。同時,法官將村民的訴求與類似案例一并發(fā)送給被告曲某等種植戶,并告知其若不支付租金,法院可能依法拆除大棚,損失需自行承擔。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曲某等種植戶態(tài)度逐漸緩和,表示愿意多付一年租金,并與村民簽訂一對一的土地流轉合同,保障種植積極性,村民也同意不拆除大棚。雙方最終達成和解,糾紛圓滿化解。

  ·后記·

  白旗法庭以“楓橋經驗”為指引,化解了這場涉及數(shù)百戶村民和種植戶的土地流轉糾紛,不僅展現(xiàn)了新時代人民法庭的責任與擔當,也為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促進鄉(xiāng)村振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法治之犁深耕鄉(xiāng)土沃野,讓司法服務有“楓”度更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