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嘯天
39歲的張嘯天,擁有法學碩士、管理學博士的頭銜,參加工作14年來,他一直工作在審查起訴第一線,現(xiàn)任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
他以對檢察事業(yè)的執(zhí)著與熱愛、踏實勤奮的工作作風和一流的工作業(yè)績贏得同事和當事人的贊譽。
從檢14年來,身為公訴人的張嘯天深知案件質量是公訴工作的生命。
2006年,審查一起搶劫案件時,張嘯天發(fā)現(xiàn),擬證明犯罪嫌疑人馬某系未成年人的證據有偽造的嫌疑。于是,他開車兩個多小時到證人楊某家中,耐心向其闡明出偽證應負的法律責任。最終,楊某承認了受他人之托偽造證據的事實。為固定證據,張嘯天顧不上休息,又找到多名證人取證,從而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年齡。
2007年,張嘯天辦理了李某故意傷害案件。李某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對另一起輕傷犯罪事實卻矢口否認,而該起事實又有被害人和多名證人對其指認,這引起了張嘯天的懷疑。
為此,張嘯天從被害人認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機號碼入手,到通信公司調取機主姓名并找到了手機的使用者李某甲。經訊問,李某甲交代了伙同另外五人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從而洗清了李某的嫌疑,并依法追訴了李某甲等六人。
在接待當事人時,張嘯天經常告誡自己要換位思考,爭取換來當事人的信任,做到案結事了。
2009年,張嘯天辦理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他電話告知被害人何某訴訟權利時,何某破口大罵。
“第二天,何某又帶領十余名被害人來到我院,無端斥責我近3個小時。陪同接待的同事為我鳴不平,說憑什么無緣無故受這樣的氣。但我知道這里面一定有隱情,始終心平氣和避免沖突。”最終,何某在轉身離開時淚如雨下,連聲說對不起,請求原諒。
“原來何某這些年來,一只眼睛失明了、一條腿折了,心中充滿了無奈和辛酸,這才把怨氣發(fā)泄到我身上。”張嘯天對記者說。
14年來,張嘯天一直堅守在審查起訴第一線,累計辦理案件600余件,審批案件300余件,無一錯案。
他將辦案體會和遇到的問題撰寫成文,有的被省檢察院作為經驗材料轉發(fā),有的在省級政法會議上獲獎。此外,他辦理的5起案件先后被評為省十大精品案件和十佳公訴庭。
從檢14年來,張嘯天曾獲得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省檢察業(yè)務專家、省優(yōu)秀公訴人、市五一勞動獎章、五四獎章、3次二等功、8次三等功等榮譽。這些榮譽,是他為事業(yè)付出的辛勤汗水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