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檢察機關始終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處理方式。在丹東市元寶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搶劫案件中,涉罪男孩被附條件不起訴,檢察官積極幫扶教育;涉罪女孩被起訴并被判刑,檢察官引導其認罪認罰,并進行心理疏導。
承辦檢察官在研究案情
男孩“勞動” 女孩“服刑”
“這孩子表現(xiàn)不錯!眼下,小杰(男,化名)在草莓大棚里幫忙栽苗呢!”前兩天,因涉嫌搶劫被附條件不起訴的小杰所在村的村委員會主任給丹東市元寶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打來了電話。此前,檢察官剛剛給小杰的同案犯小美(女,化名)做了第三次心理疏導,她因犯搶劫罪正在服刑。同一案件,都是未成年人,男孩不被起訴,而女孩被起訴后被判刑……
事情源于一起4人共同實施搶劫的案件。2月18日,公安機關對小杰和另外兩名成年人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而對小美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元寶區(qū)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收到案件后,迅速閱卷,小杰、小美等4人利用聊天工具深夜約見網友,進而實施搶劫。小杰在同伙的慫恿下參與實施一起搶劫,犯罪情節(jié)較輕,認罪態(tài)度較好。對于小美,公安機關認定其參與搶劫,但檢察官閱卷后發(fā)現(xiàn),小美涉嫌參與了另一起搶劫案,且積極參與犯罪預謀和實施。
男孩“不捕” 女孩“追捕”
“可以組織一次親情會見,最有教育意義。”元寶區(qū)檢察院檢察官馬上向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未檢組作了匯報,決定在提審期間組織一次親情會見。
“爸媽,對不起,兒子讓你們失望了。”在看守所里,小杰見到了父母。親情的感染、檢察官耐心細致的法治教育,讓小杰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
親情會見后,小杰父母當場表示,一定配合檢察機關對孩子加強管教。此外,檢察官還為小杰申請了一名經驗豐富的法律援助律師,為他提供法律幫助,并共同開展幫教工作。根據對未成年人“少捕、慎訴、少監(jiān)禁”的刑事政策,最終決定對小杰依法不批準逮捕,并為其制定了詳細的幫教方案,跟蹤實施幫教工作。
而對于小美,在全面審查案件、深入了解案情后,檢察官們認為其還涉嫌另一起搶劫犯罪。有證據表明,作為這個搶劫團伙里唯一的女性,小美除了與小杰共同參與這起搶劫案外,還伙同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實施了另一起搶劫,并在搶劫過程中實施了暴力。小美犯罪情節(jié)嚴重、主觀惡性較深,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根據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追捕。
“小美是未成年人,能否追捕既關系著孩子的未來,也體現(xiàn)著法律的威嚴,作決定更要慎重?!睓z察官們引導公安機關盡快對小美做社會調查。社會調查顯示:小美不是丹東市人,初中輟學后,她從年邁的姥姥手中騙取車費,離家出走到丹東投奔男友。在男友的帶領下實施搶劫,并積極參與,在犯罪中起到了較為重要的作用。另外,小美離家出走后便與父母失去了聯(lián)系,父母管束不了,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教育。
最終,元寶區(qū)檢察院決定追捕小美,向公安機關發(fā)出了應當逮捕意見書。
男孩“不訴” 女孩“被起訴”
案件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鑒于小杰認罪悔罪、真誠悔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諒解,其行為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附條件不起訴條件。今年6月初,元寶區(qū)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并啟動為期7個月的幫教考察。
經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和元寶區(qū)檢察院兩級院未檢部門研究協(xié)商,決定委托其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落實異地幫教。兩級院未檢部門檢察官共赴小杰家所在的村民委員會,與該村民委員會、小杰及其父母簽訂了三方監(jiān)督考察協(xié)議,并向村民委員會人員強調了對其犯罪信息的保密義務。當然,他們也沒有忘記提醒小杰,如果在附條件不起訴監(jiān)督考察期內違反有關規(guī)定,還是要被提起公訴,接受法律的懲罰。
而對于“追捕”的小美,檢察官們多次對她進行了心理測評和心理疏導,開展法治教育,幫助她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進而悔罪認罪。小美從最初的抵抗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她哭著對檢察官說:“我知道自己錯了!”
檢察官們了解到,小美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搶劫罪需要繳納罰金,如果能夠說服她的父母為小美繳納罰金,那么可以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這個孩子從輕處罰。經過多次電話溝通與釋法說理,小美的父母終于明白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同意為小美繳納罰金。
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對小美從輕處罰。兩個失足少年因為犯罪情節(jié)不同,分別得到了不同的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