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沈陽市渾南區(qū)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未成年在校學生盜竊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做出了不起訴決定。對該名失足少年小李下達不起訴通知書并不是這個案件的終結(jié),而是檢察院未檢科對其進行幫教的開始,未檢科利用該案對未檢幫教做進一步探索,將關(guān)護觸角做進一步的延伸。
針對小李在偵查階段被學校退學的情況,未檢科辦案人員對其長進行了教育和鼓勵,希望他不要因此自暴自棄,要求他定期提交思想?yún)R報,并鼓勵他爭取重新考學,重返校園。
檢察官讓小李添加了“沈陽渾南未檢”的微信公眾號,并添加了他個人的微信,以便隨時與其取得聯(lián)系、對他進行幫教。小李對檢察官的幫助深受感動、大受鼓舞,其父親也為此深表感謝,表示今后對孩子一定更多關(guān)心,嚴加管教。在之后的一年時間內(nèi),未檢科的檢察官將對小李進行持續(xù)的幫教關(gu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