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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陌生人的電動車沒電,好心人不但將其帶到自己家里充電,還買來酒菜香煙款待一番,留宿一晚。沒想到,對方竟然將好心人家的養(yǎng)老錢盜走。民警出手,迅速抓住了這個損賊。
辦案人:范偉
職務:西豐縣公安局和隆派出所所長
5月17日,西豐縣公安局和隆鄉(xiāng)轄區(qū)村民趙某在路上遇見一個推電動車的行人,二人交談中,該人謊稱電動車沒有電了,想到趙某家中充電,趙某將該人領回家中充電。當天趙某家中僅有趙某一人,趙某妻子在醫(yī)院照顧生病女兒。充電過程中,該人又表示想在趙某家中吃飯,并假意要拿錢買菜。趙某表示“到我家了,我得盡地主之誼,不能讓你拿錢”,于是,趙某出錢買了煙、酒和菜,并將該人留宿一夜。第二天一早該人才離開。5月19日,趙某及其妻子發(fā)現藏在家中被褥下的1萬元養(yǎng)老錢不見了,于是報警求助。
“這1萬元可是我們老兩口的養(yǎng)老錢,要是追不回來,我們都不想活了?!薄拔液眯膸退?,他竟偷我養(yǎng)老錢,太可恨了……”
接到報警后,我馬上聯系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對該案件開展偵查工作。通過走訪調查、調取周邊視頻監(jiān)控,我們迅速確認了嫌疑人的真實身份。犯罪嫌疑人張某,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人,曾有9次犯罪前科,2023年以相同手法實施盜竊,被西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今年3月27日刑滿釋放,其不思悔改,重操舊業(yè)。
5月20日,我們成功將張某抓獲,在其身上搜出現金3000余元。
到案后,張某抱著僥幸心理,拒不承認。面對“經驗老到”“百般抵賴”的張某,我們沒有氣餒,而是將所有證據逐一擺在張某面前,但其還是“嘴硬”。
趙某家丟失了1萬元,必須找到另外的6000余元。經過進一步偵查,我們找到了案發(fā)后第二天(5月18日),張某到過東遼縣其妹妹家的事實。我們迅速趕到東遼縣張某妹妹家中,并成功起獲其藏匿的6000元贓款,張某妹妹向我們陳述了張某將6000元藏匿其家中的事實。
在證據面前,張某辯無可辯,如實供述了其實施盜竊的全過程。并承認其在案發(fā)后,將偷來的1萬元中的6000元藏匿在妹妹家中,自己隨身留4000元,其中不足部分已被揮霍。目前,張某已被西豐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還得是人民警察,太感謝你們了,這1萬元養(yǎng)老錢攢了好幾年了,對我們太重要了……”
6月25日,我?guī)ьI民警將被盜的10000元全部返還給趙某及其妻子,他們不住地對我們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