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法院九連城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同居關系析產糾紛案。
原告張某與被告陳某自2008年起開始同居,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張某于2017年6月?lián)文臣庸S的負責人,負責加工廠的生產經營活動,2020年張某將加工廠價值21.5萬元的設備、材料出賣給案外人,張某要求案外人將上述錢款支付至陳某賬戶,并由陳某進行保管。后二人感情破裂各自生活。2024年7月,張某將陳某訴至九連城法庭并申請財產保全,要求查封陳某名下的10.75萬元財產并返還。
九連城法庭庭長于云峰承辦該案后,先是按照張某訴求作出了凍結陳某10.75萬元財產的民事裁定書。于云峰考慮到該案為同居關系糾紛,張某與陳某共同生活多年,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雙方各自的子女也十分關注案件情況,并多次前往法庭詢問,且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本案有財產混同的問題。如果通過判決、執(zhí)行,很有可能激化張某與陳某的矛盾,引發(fā)其他連鎖案件,遂決定采用“情法并重+調解”的方式化解該案。
于云峰先是將張某和陳某傳喚到法庭,從雙方的感情經歷入手,采用“情法并重”的方式針對二人的財產問題開展調解,又聯(lián)系到二人各自的子女,對其釋法明理,講清利弊,希望雙方子女能對各自父母進行勸解,早日化解心結。在于云峰的努力下,最終張某表示,二人在一起多年,考慮到陳某的財產的確用于曾經共同生活,遂減少了要求返還財產的數額,陳某亦表示會積極履行還款義務。日前,張某提出撤訴與解除保全申請,該案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