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調解之后就“高枕無憂”了嗎?涉事各方真的就握手言和了嗎?基于這樣的“放心不下”,綏中縣創(chuàng)新提出了第1日、3日、7日“三日跟進”工作法,在強化排查、化解的基礎上,增加了回訪環(huán)節(jié),撲滅矛盾化解殘存的“小火星”,實現(xiàn)“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
廣摸排?撲滅“小火苗”
“行了,以后我們再也不鬧別扭了,你們就放心吧?!苯椫锌h加碑巖鄉(xiāng)張杖子村村民劉某臣與劉某梁因院墻邊界問題爭吵不休。綏中縣公安局秋子溝派出所駐村輔警許健在轄區(qū)入戶走訪時發(fā)現(xiàn)這一情況,第一時間參與調解,并與村委會、調解員先后4次到矛盾雙方家中耐心勸解,終于使“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兩家握手言和。
綏中縣充分發(fā)揮網格員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yōu)勢,依托“村‘兩委’—駐村輔警—網格員”全鏈條摸排網絡,結合日常巡查,常態(tài)化開展入戶走訪,實現(xiàn)矛盾糾紛排查“入戶全覆蓋”,廣泛收集社情民意,耐心傾聽群眾訴求。
走訪中,網格員重點關注苗頭性、傾向性、預警性信息,準確把握各類矛盾糾紛動態(tài),常態(tài)化預防預警,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止于未發(fā)。
在全面摸排矛盾糾紛建立臺賬的基礎上,根據矛盾糾紛的類型,合理配置資源、由村“兩委”成員為主導,協(xié)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委員、包村干部、駐村輔警、網格員及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多方力量,發(fā)現(xiàn)糾紛及時調解,提高化解效率。
勤回訪?撲滅“小火星”
“他可以砌墻,我就可以挖窖?!惫?,在矛盾調解過后的回訪過程中,網格員發(fā)現(xiàn)徐某某又出“幺蛾子”,表面上接受了調解結果,實際上還是“口服心不服”。類似的“小火星”,很可能造成矛盾的“死灰復燃”。
“經過網格員、村‘兩委’成員調解后的矛盾糾紛,個別當事人雖然表面同意和解,但依然存在不滿情緒,或者當事人雙方事后仍有敵對情緒,故意找茬,造成二次矛盾。因此,增加回訪環(huán)節(jié)是徹底消除矛盾的‘最后一關’?!苯椫锌h前衛(wèi)鎮(zhèn)東大村村委會主任說。
針對部分矛盾糾紛調解經常會出現(xiàn)反復這一情況,東大村建立了事后跟蹤回訪制度,由村“兩委”成員對調解完成后的雙方當事人進行為期7天3次的跟進回訪,也就是在矛盾糾紛化解完后的第1日、第3日、第7日,根據實際情況對當事人雙方、當事人鄰居進行后續(xù)談心談話,通過對當事人的思想狀況、行為有無反常,對調解程序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有無新的矛盾糾紛苗頭等進行全面了解,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進行調解化解,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糾紛出現(xiàn)反復,全面提高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質效。
深了解?撲滅“火星點”
常某某大棚地與張某某后院相鄰,常某某想在相鄰處砌墻,砌墻位置占張某某后院40公分,張、常雙方都認為砌墻位置歸自己所屬,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2023年2月10日,經過網格員調解測量,確定了所屬權歸張某某所有,雙方都表示接受。
然而,2月11日,村委會對此事件進行第1次跟進回訪,發(fā)現(xiàn)“外部矛盾”轉成了“內部矛盾”。常某某雖然表示接受,但情緒仍然很大,無處發(fā)火,因為一件小事,將火氣轉移到妻子身上。經過村委會成員耐心調解后,常某某與妻子和好,表示接受調解結果。
2月13日,村委會進行第2次跟進回訪,在走訪其鄰居好友張某時,了解到常某某近幾天經常跟他提起此事,對張某某不讓他砌墻還是心存不滿,還表示地方不給他就在那里堆糞堆,讓他家夏天開不開窗戶,并且已經著手拉糞堆積。得知情況后,網格員、調解員再次找常某某進行談心談話,并對他的錯誤做法進行了批評,最后消除了不滿情緒。有效地防止了糾紛事件再次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