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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因病被棄?法律不答應!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本報記者 馮羽竹 整理 | 發(fā)布時間: 2024-10-11 09:39

  核心提示

  一位老人哭著來到檢察院,希望檢察官能幫助她因重病被丈夫拋棄的女兒。檢察官了解情況后,第一時間去看望老人的女兒并協助老人報案。破碎的家,還能夠重圓嗎?

周民廷

  辦案人:周民廷

  職務: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一級檢察官

  一天,一位老人來到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尋求幫助。老人一進門就淚如雨下,緊握我的手焦急地說:“幫幫我被拋棄的女兒吧……”

  經過詢問我得知,老人的女兒南某新婚不久,突然身患重病,遭丈夫遺棄。因沒錢進行后續(xù)治療,南某雙眼視神經萎縮,已無法獨自行走,生活陷入困頓。我們馬上隨同老人去看望南某,并幫助老人到轄區(qū)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對南某丈夫武某某以遺棄罪立案,并移送大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鑒于南某急需治療費用,我們還提前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幫助南某協調相關部門準備司法救助申請資料,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第一時間為南某發(fā)放了司法救助金一萬元。      

  經核實,武某某和南某系大學同學。結婚后不到一年,南某被診斷為廣泛性腦動脈畸形,武某某在陪伴南某做了手術后認為南某的病已經無法醫(yī)治,遂將二人的共同積蓄轉走,并將南某從河南老家?guī)У酱筮B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某旅館后獨自離開,不再履行作為丈夫的扶養(yǎng)義務,并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

  我們在辦案中了解到,雖然老人希望照顧南某,但南某不愿與父母共同生活,多次表達還是希望能夠跟武某某在一起生活。在訊問武某某時,我們發(fā)現他對妻子還是有感情的。我們將犯遺棄罪的法律后果對武某某進行釋法說理和耐心感化后,武某某最終回心轉意,表示愿意繼續(xù)照顧南某,并主動向法院撤回了離婚訴訟。

  隨后,武某某也以真心實意照顧南某的悔罪表現,取得了南某及其父母的諒解。南某的父親說:“檢察院真的救了我女兒,也讓我對女兒的未來放心了。”

  考慮到武某某真誠的悔罪表現,我們也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之后,刑事檢察部門將不起訴案件材料移送行政檢察部門,行政檢察部門檢察官通過審查卷宗、向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后,請現住地婦女聯合會協助派員到武某某和南某住所實地核實武某某對南某已確實履行扶養(yǎng)義務,南某的生活能夠得到保障。我們又通過召開聽證會聽取了南某及其近親屬、人大代表及婦聯代表以及公安機關的意見,一致認為武某某已經徹底悔悟,很好地履行了扶養(yǎng)義務,沒有必要對其予以行政處罰。聽證會后,檢察院最終決定不再移送行政機關進行處罰。

  為更好關愛南某的心理健康,我院還向大連金普新區(qū)婦女聯合會發(fā)函建議對南某進行定期的心理疏導,婦女聯合會專門邀請了經驗豐富的心理咨詢專家定期為南某開展心理疏導工作。